金觀平:確保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
近日,中央層面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工作專班、中央紀委辦公廳公開通報了一些地方和單位不顧實際使用財政資金問題。通報敲響了一記警鐘:在財政收支呈緊平衡的背景下,黨政機關帶頭過緊日子,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絕非權宜之計,而是提升國家治理效能、確保財政可持續(xù)的必然要求。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優(yōu)先位置,讓每一筆錢都用在刀刃上、緊要處,讓有限財力發(fā)揮最大效益。
近年來,隨著文旅產(chǎn)業(yè)不斷發(fā)展,各地對文旅項目的投入熱情也持續(xù)高漲。從“水秀”到“燈會”,從玻璃棧道到特色小鎮(zhèn),地方文旅項目日漸增多。然而,一些地方不講自身資源稟賦,不顧財政承受能力,不問群眾是否需要,盲目上馬“顯眼”項目。這種急功近利的投資,造成很多文旅項目同質化,財政資金使用效果大打折扣。
防止財政資金亂用,首要在于糾正政績觀偏差。當一個地方過于追求“視覺沖擊”“上級注意”“媒體曝光”,而不是踏踏實實考慮“群眾實惠”“長遠效益”,就很容易在錯誤政績觀驅使下,產(chǎn)生盲目蠻干等問題。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是杜絕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根本。要在各種“紅火”“潮流”面前保持清醒,堅持“做事”而不是“作秀”,為百姓“造福”而不求“造勢”,才能真正做好發(fā)展規(guī)劃,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能。
防止財政資金亂用,需從制度層面完善財政支出的決策機制。一方面,深化零基預算改革,打破“基數(shù)加增長”的傳統(tǒng)模式,結合實際需求和財力狀況,按照輕重緩急安排支出,對各項支出逐項審核,從源頭上遏制不合理支出;另一方面,推動財政績效評價提質,堅持“先謀事,再排錢”“先評估,后花錢”,促進“事”與“錢”統(tǒng)籌。以制度力量替代個人主觀判斷,以程序剛性替代決策任性,真正把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
防止財政資金亂用,還要嚴肅財經(jīng)紀律。一些地方在安排財政資金使用時,缺乏責任意識,存在僥幸心理,認為法不責眾,甚至把通報當作“交學費”,思想上不重視,行為上不謹慎。對此,要強化對公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提高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力度,嚴肅追責問責。
守住用好財政資金的底線,就是守住人民群眾的信任。讓每一筆錢都發(fā)揮出應有的作用,把民生實事辦實辦好,才能做出經(jīng)得起實踐、人民和歷史檢驗的政績。(本文來源:經(jīng)濟日報 作者:金觀平)


